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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 | 成都市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
摘 要:

行业协会商会作为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重要桥梁纽带,具有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独特优势,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推动全市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市委社会工作部会同市委外事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商联等部门出台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


实施深化改革“五个优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优化布局结构

建立全市商协会基础数据库。

编制《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质量夯基提质行动计划(2024-2026年)》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三年工作规划》。

科学设置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指标体系,优化商协会布局结构。

优化政企协作

建立市委“两新”工委成员单位直接联系重点商协会制度。

相关部门在出台涉及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前,应主动听取有关商协会的意见建议。

推动市本级重点商协会与区(市)县结对共建、相互赋能。

优化登记管理

指导符合条件的商协会及时成立党组织,推动“党建入章”。

加大对僵尸型商协会清理力度。

鼓励商协会打破所有制、经营规模等界限,广泛吸收科研院所等各类组织入会。

探索取消异地经济组织负责人不能担任在蓉商协会负责人限制规定。

优化诉求办理

依托成都12345热线平台设立商协会意见诉求“一站式”受理渠道。

完善商协会问题诉求办理工作机制。

用好“蓉易见·民企会客厅”平台。

优化考核评价

探索建立商协会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值测评指数。

对获评3A级以上的商协会直接纳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商协会指导清单。

对获评5A级的给予连续两年免年检待遇。

对获评品牌社会组织的给予连续三年免年检待遇。


实施综合监管“五个强化”确保正确发展方向

强化党的建设

推动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商协会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加强对软弱涣散商协会党组织的整顿整治,推进“两个覆盖”攻坚。

加强商协会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探索建立商协会党组织对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等进行把关的制度机制。

制定商协会党组织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规定。

强化行业管理

严格落实中央“脱钩不脱管”工作要求,明确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业管理部门对应管理关系。

推动行业管理部门与商协会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加强对商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力度。

强化负责人审核

加强负责人政治把关,完善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审查机制。

指导督促全市性商协会按时换届,推动内部矛盾突出的全市性商协会应换尽换。

强化日常监管

加大对商协会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违规收费、“戴帽子挣钱”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

完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建立商协会会长、秘书长年度述职评议制度。

强化自身建设

规范商协会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加强商协会诚信自律建设,建立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严格落实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实施发展赋能"五个扶持"加大培育支持力度

加强资金项目扶持

鼓励向商协会购买行业性专业性较强的服务事项。

采购单位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商协会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深入开展“蓉城先锋·蓉会万里”行动。

建立商协会机会清单发布制度。

加强场地空间扶持

鼓励各地整合资源发展商协会集聚区或孵化基地,研究出台租金和物业费减免优惠政策。

打造“蓉会共享家”商协会共享服务站点。

鼓励镇 (街道)、村(社区)与商协会开展合作,探索以“空间换服务”。

加强人才培养扶持

健全完善商协会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工作机制。

建强成都社会组织学院。

推动在蓉高校开设面向商协会的非学历专业课程,定期进行专题培训。

支持符合条件的商协会人才(团队)申报“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市级重大人才计划。

将党员发展指标向商协会倾斜。

加强金融税收扶持

鼓励商协会会员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依托“惠蓉贷”普惠信贷工程寻求增信赋能。

对符合条件的商协会,按程序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工作。

支持符合条件的商协会依法享受小微企业优惠等税收优惠政策。

加强政府职能转移扶持

探索将适合由商协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商协会承担。

支持商协会联合学校、培训机构等开展职业水平评价、培训培育等活动。

加强对承担政府职能转移的商协会绩效评价。


实施服务中心“六项行动’推动更好发挥作用

助力对外开放行动

大力开展“蓉欧产业对话”“千团万企出海”等经贸活动,鼓励商协会积极组织本土企业、会员单位参加国际知名展会。

深化同世界可持续智慧城市组织等15家国际组织合作。

鼓励科技、体育、能源等领域国际组织在蓉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助推建圈强链行动

开展百家社会组织助力产业建圈强链专项行动。

鼓励重点商协会、产业联盟积极举办承办行业性展会、推介会、洽谈会等各类活动,对符合条件的依法依规给予补贴。

鼓励商协会积极参与成渝双城经济圈、成都都市圈建设。

支持各区(市)县、产业功能区依法委托商协会承担或参与本地“双招双引”工作。

提质科技创新行动

鼓励商协会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推动成员单位“产学研”融合和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商协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实施和评估,根据市场需要自主制定、发布和实施团体标准。

融入基层治理行动

搭建商协会与镇(街道)、村(社区)沟通平台,引导商协会及其会员积极参与宣传动员、专业培训、矛盾调解等工作。

支持商协会聚焦“一老一小”困难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广泛开展结对帮扶、爱心捐助、心理咨询等活动。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

建立“政会企校”协同促进就业工作机制,开展成都市社会组织双创促就业相关活动。

鼓励商协会、会员企业、职业(技工)院校共建实训基地,积极开展订单、定岗、定向人才培养。

服务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专项行动

大力开展“两新联万村·党建助振兴”行动。

鼓励商协会通过引进产业项目、培训专业人才等形式助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大力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


实施长效落实“五项机制’强化工作组织保障

建立责任落实机制

依托市委“两新”工委建立商协会改革发展协调机制。

健全完善商协会直报、行业管理部门专报工作机制。

将行业管理部门对商协会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情况纳入市委“两新”工委成员单位年度述职内容。

建立动态监测机制

探索建立全市性商协会统计调查和信息管理制度。

加强市委社会工作部、登记管理机关和行业管理部门的信息数据互通。

建立揭榜挂帅机制

开展“一协会一品牌”建设工作。

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县组织商协会围绕经济发展、基层治理、区域合作等开展试点工作。

编制全市性商协会服务典型案例,宣传推广经验、营造良好氛围。

建立激励保障机制

对作用发挥明显的商协会,优先推荐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四好商会”评定。

对工作表现优秀的会长及秘书长,纳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工商联执常委推荐范围。

对在市级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起到引领作用的商协会,给予优先支持。

建立跟踪问效机制

市委社会工作部对相关部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市财政局指导行业管理部门对涉及市、区(市)县两级商协会的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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