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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牵头制定全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中长期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负责制定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政策体系并推动落实;负责编制城乡社区发展规划和标准。

二、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社会治理工作。

三、负责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体制机制改革。

四、负责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有机更新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

五、负责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多元治理体系建设;负责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的培育发展。

六、牵头建立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资源统筹机制和人、财、物投入保障机制。

七、负责统筹推进城乡社区人力资源支撑体系改革。

八、牵头制定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考核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理论政策和实践研究,组织协调有关宣传工作。

十、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在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方面,市发改委负责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总体规划和统筹推进;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规划布局;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市委社治委负责指导和规范区域性综合体、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及服务工作站运营;市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党员活动室建设。

(二)在健全社区志愿服务体系方面,市文明办负责建立全市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市民政局负责全市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市委社治委负责社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和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群团机关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志愿服务工作。

(三)在社区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市委社治委负责牵头拟订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措施、薪酬体系和职业规范;市委组织部负责社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市民政局负责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社区自治组织成员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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